许发改政务审〔2023〕13号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更快完成许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推动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许昌市城乡融合发展,原则同意编制的《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发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303-411000-04-01-759470)基本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及以西区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共涉及耕地面积39425亩,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151894.68万元,通过财政投资、建设单位自筹和市场化融资等方式解决。
五、该项目由许昌城投农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七、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