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3〕21号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110千伏玉兰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许示范发改〔2022〕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修订后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步伐,保持增量配电区域电网和电源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用电需要,同意建设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三、本次核准项目拟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路与瑞丰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道路),建设1座110KV玉兰变电站以满足区域负荷供电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主变,变电容量为5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2回至220千伏电气谷变,路径长度2.62千米。
四、本批电网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资本金约1452.6万元,占总投资的20%,本输变电工程项目由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六、本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由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统一组织招标。
七、本次核准项目的支持性文件为:《关于110千伏玉兰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许示范发改〔2022〕44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5月4日
附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兰110千伏输变电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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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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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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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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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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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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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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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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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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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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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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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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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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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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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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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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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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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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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日报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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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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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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