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殡仪馆:
报来《关于建设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的请示》(许殡文〔202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许昌市殡仪馆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项目单位为许昌市殡仪馆。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皇岭墓园西园东北角。
三、结合你馆实际,核定新建玫瑰园墓区,用地面积865㎡(约合1.3亩),建设地上墓穴510套,其中北侧A区墓穴174套,中间B区墓穴181套,南侧C区墓穴155套,制作地宫配套石材512套,并进行3项园区绿化。
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核定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项目的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许昌县国用(1996)第0513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市殡仪馆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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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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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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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72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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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5.68 |
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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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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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89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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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3.21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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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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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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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5.5 |
情况说明:重要设备及材料包含在工程施工中。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1.49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1.41万元、招标代服务理费4.22万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费1.2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2.87万元、造价咨询费1.34万元、预备费2.97万元。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