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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殡仪馆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4-03-1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发改政务审〔2024〕9号

许昌市殡仪馆:

报来《关于建设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的请示》(许殡文〔202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许昌市殡仪馆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项目单位为许昌市殡仪馆。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皇岭墓园西园东北角。

三、结合你馆实际,核定新建玫瑰园墓区,用地面积865㎡(约合1.3亩),建设地上墓穴510套,其中北侧A区墓穴174套,中间B区墓穴181套,南侧C区墓穴155套,制作地宫配套石材512套,并进行3项园区绿化。

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核定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项目的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许昌县国用(1996)第0513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市殡仪馆玉皇岭墓园玫瑰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金额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1.72

设计

 

 

 

 

 

 

核准

5.68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573.89

监理

 

 

 

 

 

 

核准

3.21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15.5

情况说明:重要设备及材料包含在工程施工中。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1.49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1.41万元、招标代服务理费4.22万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1.2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2.87万元造价咨询费1.34万元、预备费2.97万元。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