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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 等三个项目初步设计的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1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2.省道320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至建安区禹州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3.省道320建安区小召乡(赵庄村)至尚集镇(武店村)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省道320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至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段改建工程起于建安区苏桥镇石寨村禹亳铁路东侧,接在建河南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项目物流南路工程,向西新建,分别与县道036、禹亳铁路、县道052交叉,建设里程约7.73公里。2.省道320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至建安区禹州交界)段改建工程起于建安区桂村乡郑南高速出入口西侧乡道030处,向西新建,与郑南高速公路交叉,跨肖庄河,经大安庄北、周沟村南,与县道014交叉,路线总长约6.79公里。3.省道320建安区小召乡(赵庄村)至尚集镇(武店村)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12.19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31632平方米,水泥稳定碎石323564.5平方米,利用中桥1座、小桥3座,利用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18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分别对各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初步设计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相关行业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本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许心雨

联系电话:0374-2965071

附件: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