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5〕56号
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报来《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省道227建安区河街乡(许禹路)至椹涧乡(许南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公路办〔2025〕73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意见和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路网体系,扩容西部发展空间,更好地支撑沿线区域内铁矿资源外运、陆路口岸建设及物流等产业发展,破解入市货车通行及污染防治问题。经研究,同意建设省道227建安区河街乡(许禹路)至椹涧乡(许南路)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509-411000-04-01-855321)。
项目业主为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许昌市建安区大路李村东南侧,与省道235线(许禹路)相交汇处,起点桩号K35+220.200,斜向东南,与部队铁路交叉,经大任庄东,跨越颍汝灌渠,经叶庄西后继续向南,止于与国道311线(许南路)相交汇处,终点桩号K40+341.240,路线全长5.1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67115平方米;路基挖方25710立方米,路基填方107091立方米,新建桥梁5座,涵洞9道,平面交叉20处,管线交叉5处。
三、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一般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5米,路面宽14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路基断面形式为:0.75米土路肩+3.25米硬路肩+3.75米行车道+3.75米行车道+3.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涵洞1/50。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7904.2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约4352.85万元;剩余部分由建安区政府负责筹措。
五、同意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关于省道227建安区河街乡(许禹路)至椹涧乡(许南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意见》(许发改基础〔2025〕124号)废止。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