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5〕64号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购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许卫发〔2025〕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原则同意编制的《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购置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许昌市中心医院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更新设备19台(套),淘汰同品目旧设备19台(套)。主要包括超高端3.0T磁共振、CT、数字乳腺DR、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高端心脏彩超、全身型彩超、移动G型臂X光机、电子胃肠镜、腹腔镜系统、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透析水处理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986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医院自筹,不得举债建设。
五、该项目由许昌市中心医院实施。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