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6〕3号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批许昌市市本级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城投〔2025〕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中豫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许昌市市本级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项目单位:许昌许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码:2512-411000-04-03-829918。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主要建设内容:更新垃圾转运压缩设备11套,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82辆,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套。其中:4吨纯电小勾臂车7辆、有毒有害垃圾运输车2辆、18吨新能源垃圾清运车1辆、消杀车1辆、抽污车1辆、纯电装载机2辆、3吨纯电动铲车1辆、压实机1辆、电动三轮车20辆、综合除雪机1辆、18吨新能源高压清洗车15辆、18吨新能源洗扫车13辆、18吨新能源多功能抑尘车7辆、18吨纯电干湿两用四季洗扫车2辆、电动扫地车8辆等。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83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8083.81 万元(包含设备购置费7951.48万元、设备安装费用132.33万元),其他费用15.22万元,基本预备费242.9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五、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七、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许发改政务〔2025〕30号)废止。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