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6〕62号
许昌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申请批复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许市公〔2026〕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际需求,达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对地市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要求标准,原则同意编制的《许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阳光大道西段南侧区域(市纪委原留置基地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改造3#楼外围主楼3334.70平方米,3#楼新建中心副楼建筑面积782.56平方米,1#楼外围主楼改造2859.28平方米,4#楼外围主楼改造1620.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320.00米;配套建设信息软硬件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2735.00万元,工程费为2459.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45.68万元,预备费为130.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及本级财政资金。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