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计划投资26046.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禹州市、长葛市境内,项目共治理河(沟)道11条,治理长度共16.01公里,其中梯形沟道13.95公里、短形沟道1.86公里、箱涵0.19公里。新建、重建建筑物51座,其中桥梁1座、涵洞50座;积水点治理工程1处,共开挖导流沟0.82公里。新建涵洞建筑物1座;
(三)相关要求:完成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甲级专业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站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8时(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3.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企业信用证明;5.财务审计报告;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人民政府8号楼8515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
联系人:王一斌
联系电话:0374-2969707 18864699988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