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工业〔2014〕14号
禹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禹州市凯扬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核准的请示》(禹发改办〔2012〕20号)收悉。经许昌市整顿规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禹州市凯扬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及许昌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主车间、辅助车间等共3050平方米及相关的生产辅助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切割机、蒸压釜(6台,2*32m)等。
三、建设地址:禹州市小吕乡黄榆店村七组。
四、原料来源:禹州电厂。
五、土地与环保:项目严格按照土地批复要求建设,严禁非法占用耕地;坚持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六、节能降耗:严格执行节能设计规范,采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确保综合能耗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82.33万元,流动资金327.67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八、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200万元、利税826.5万元。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