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按照《许昌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市发改委负责对新开工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进行认定。根据考评规定程序,为按时完成考评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1、新开工项目指实质性开工,并有完成投资量纳入统计部门2015年投资范围的项目;2、项目规模。2015年新开工的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3、上报新开工项目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备案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已完成投资、项目形象进度、项目联系人。4、请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盖章后于1月7日下班前报送市发改委工业科。逾期未报的,视为无此类项目。
二、审核认定。市发改委工业科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该项考核指标以零分记。
附件: 2015年新开工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清单
联系人:李铁锋 2965050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