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反恐处突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建设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构建公安机关情指勤行一体化的实战平台(从顶层设计上建立“1+8+N”体系,即“1”个平台,“8”个主体应用系统,“N”个深度应用模块);二是智能化支撑及配套工程建设。建设规模规划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市公安局统建系统,覆盖市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包括“市带县”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第二层是市公安局专用系统,包括指挥调度系统、移动端指挥APP、重点部位预警系统、融合通信系统、数据高分可视化系统、智能化辅助和接口系统。
(三)相关要求:完成许昌市反恐处突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4月26 日至2021年4月28 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 (见附件);3.企业信用证明;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8房间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374-2965713 18530023219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