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焦化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051号)要求,市发改委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2023年度核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全市2024年度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铁、焦化等9个行业企业产业政策开展核查甄别工作。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向市发改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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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许昌市2024年度9个行业企业产业政策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