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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十五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1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许昌市“十五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将规划招标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规划名称

许昌市“十五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二、规划编制要点

梳理总结近年来许昌市城乡融合发展成就和存在问题,分析研判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围绕加快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城乡一体规划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研究提出许昌市“十五五”时期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完成规划编制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

3.熟悉相关领域宏观政策,并已取得相关规划或研究成果;

4.符合前述条件的申报单位组成规划编制组,规划编制组成员由3-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研究人员组成。规划编制组成员可以跨部门组成,应具有从事相关规划编制或研究工作经历;

5.规划编制组负责人应由规划编制组成员中的主要执笔人担任,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规划编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接收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规划编制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规划编制组人员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规划编制组已取得的相关规划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期限内将上述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寄送至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406房间

收 信 人:李昆昆

电    话:0374-2963577

邮    编:461000     

电子邮箱:xcfgwcsk@126.com       

六、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七、其他事项

规划须于2025年12月底完成并提交规划成果。规划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本公告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