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
2021年度市级粮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全省粮食储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粮文〔2020〕252号)有关精神,现将2021年度市级粮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公布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县(市、区)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7日
附 件
2021年度市级粮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内容 |
1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等 |
全市粮食存储企业,重点是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 |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的检查方式进行。市级抽查(复查)一般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
2021年3月至7月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 |
粮食收购活动专项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 |
1、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粮食企业 2、社会化收购的粮食企业 3、其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双随机抽查 四不两直 |
2021年6月至9月
|
1、粮食收购资格情况; 2、粮食经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收购预案)情况; 3、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3 |
市级储备粮专项检查 |
《许昌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 |
承担市级储备粮存储任务的企业 |
双随机抽查 四不两直 暗访检查 |
2021年5月至6月 |
1、执行市级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 2、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市级储备粮管理规定情况; 3、市级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4、市级储备粮库存质量情况; 5、市级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4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 |
当年具有政策性粮食出库任务的存储企业 |
双随机抽查 四不两直 暗访检查 |
2021年11月至12月 |
1、承储企业和卖方实际承储库点组织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额外收取索要费用、恶意抬高出库价格、变相提高出库费用,设置出库障碍阻挠出库等“出库难”等违法违规行为; 2、买方企业是否存在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主动购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进行“碰瓷”、歪曲事实,敲诈卖方、恶意串通,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定向销售的粮食用途使用情况; |
5 |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 |
涉粮入统企业 |
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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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至9月 |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 2、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4、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等情况。 |
6 |
军粮供应专项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军粮质量管理办法》等 |
全市军粮供应站 |
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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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至9月 |
1、军粮供应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2、军粮质量情况; |
7 |
涉粮案件督办、案件指导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工作规则(试行)》等 |
具有涉粮案件的相关粮食企业 |
定向核查检查 |
根据涉粮案件举报投诉情况不定期进行 |
1、涉粮案件处理情况; 2、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3、问题整改情况; 4、行政处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