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申报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照《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暨实施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23〕164号)要求,集中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现场对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视专家意见是否进行现场项目核查,最后出具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财务专家1人),专家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政府专家库成员,并出具承诺函。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3.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400房间
联系人:田 冬
联系电话:0374—2963085 1360843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