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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出台《问责办法》 护航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1-05-19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17日,记者从魏都区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魏都区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问责办法》),对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画出“警戒线”、架起“高压线”,用追责问责利剑,为打造审批最简、服务最优、门槛最低、材料最少、效率最高、费用最低、监管最规范的省内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据了解,《问责办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的规定,按照管辖权限对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制定问责内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问责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问责办法》共制定“违反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阻碍政令畅通”“违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有关的政策规定”等23条主要内容。

《问责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责问责的方式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魏都区将切实利用问责这把利剑,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动全区干部思想、作风根本性转变。

在出台《问责办法》的同时,魏都区还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走访企业与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督和整治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三国文化产业园区、区直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执法、提供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全方位搜集问题线索,不断加大对影响营商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激发营商环境的“洼地效应”和“磁石效应”,为全力推进“产业兴区、创新强区、富民安区”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