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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人防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解读
【信息时间:2021-09-0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人防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共分为4章25条。

第一章是总则,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原因和目的,即通过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我市人防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接触交往,实现零距离联系服务、有尺度正常交往,加快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健康生态,建立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二章是正面清单,规定了人防部门需要遵守的8项内容,即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主动提供高效服务、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认真落实联系企业制度、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诚信守法履约践诺。

第三章是负面清单,规定了人防部门不得违反的9项内容,即不得向企业乱伸手,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不得在资金安排、规费减免、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实施歧视性政策,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项目选定、招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挂靠或借用资格资质证书,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新官不理旧账”等。

第四章是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