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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1-09-1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侯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直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学习。经梳理分析,您建议中的相关工作我市目前均正在有序推进。

近年来,许昌市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简称“两条例”)施行以来,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自2019年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来,我市排名始终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同郑州、洛阳一同被评为优秀档次。特别是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2次点名表扬许昌。

一、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为加强对“两条例”内容的学习理解,我市将其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在市政府第74次、第111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明确落实责任分工。为确保“两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市印发了《许昌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许营商办〔2020〕4号)和《许昌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许营商办〔2021〕3号),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及配合单位,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所有重点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将“两条例”纳入普法宣传内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官网、官微等媒介以及“宪法宣传周”联合宣传、专题培训、普法宣传“六进”等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扩大了全社会的知晓率,提升了关注度和认知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加大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市政府官网和市发改委官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及典型经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全面贯彻实施“两条例”,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和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两条例一决定”相冲突的规定和做法。

二、完善机制,加强营商环境提升的引领、推动、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核心指标,成立25个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放管服”工作例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台账,及时高效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从2019年起,对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我市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参考。

(三)拓宽沟通渠道。在制定、修改、废止有关市场主体的政策时,以听证会、发送征求意见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同时,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事项,积极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在公众意见的研究处理上,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

(四)完善社会监督。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初步确定39名许昌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广泛参与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搜集企业反映的问题、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守信践诺情况等具体工作任务。

(五)深入开展万人助企活动。整合迁移“一联三帮”“两个健康”“四个一百”等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具体工作。市县两级共选派2630名助企干部,帮扶3512家企业。截至9月10日,全市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3070个,梳理转办3038个,已办结2180个,其余32个问题正在分类研判、有序办理,办结率71.76%,已办结问题企业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精准施策,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

(一)健全制度保障。结合许昌实际,制定出台了《许昌市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许政〔2020〕8号)《2020年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许营商办〔2020〕3号)《许昌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许营商〔2021〕1号)等政策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二)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全面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和一体化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开通“信用许昌”APP和微信公众号,为信用监管提供了良好支撑。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6.8亿条,总量位居全省首位。全面加强政府与信用咨询服务机构合作,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对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

(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以评促改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共开展或参与7次营商环境评价,分别是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次、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3次、许昌市营商环境评价3次。历次评价结果发布后,均根据评价报告内容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涉评价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评价反映的短板与不足,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目前,我们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归纳、汲取,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细化落实,助力许昌“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多为许昌市的发展改革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9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改委,0374—2965080

联 系 人:王英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