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许昌市推出了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举措。
上线电子保函系统。联合市住建、交通、水利部门,上线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银行汇款和电子保函两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简化投标文件制作。提升完善企业诚信主体库,实现企业基本信息在评标时从诚信库自动抓取,不需要企业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人工录入。
兼容不同定额。优化现有的投标制作工具、清表制作工具、控制价制作工具,实现2008定额与2016定额兼容使用,方便投标企业制作投标文件。
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原路自动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原路自动退还,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减少中标公示内容。对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不再公示,减少代理机构工作量。
提升咨询服务质量。建立技术咨询服务定班定岗定人制度和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解决投标企业提出的上传投标文件卡顿、驱动程序不匹配、技术咨询反应慢等现象。
建立质疑投诉协作机制。联合市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建立质疑投诉线索移交、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提高质疑投诉处理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强化交易行为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一标一考”,定期在门户网站诚信专栏公开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惩戒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数据资源互联共享。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优化专家资源共享。推进发改等部门审批数据与交易数据的互认互联,减少企业进场登记工作量。
全天候服务重点项目。对于省市重点项目和疫情防控特殊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不受工作日限制组织好公告发布、采购参数磋商、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最大限度节约项目建设周期。
这十项举措将进一步为交易主体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提升市场交易主体企业的满意度,切实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经济发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