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百万元货款要不回来 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信息时间:2023-05-1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感谢法院,一百多万元货款已经收到了!”56日,魏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高达144万元的涉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拿到货款后,对该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的高效模式赞不绝口。

今年4月,郑州某建材公司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诉称:20229月,该公司与魏都区某建筑公司签订材料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向魏都区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项目供应钢材,并约定了供货要求、钢材价格、付款方式、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依约供应钢材,但魏都区某建筑公司长期拖延支付货款。后经核算,截至2023411日,魏都区某建筑公司下欠该公司钢材货款144万余元。该公司多次催要后未果,遂提起诉讼。

因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把此案委派至该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穗进行调解。张海穗认真研究卷宗材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电话沟通。被告魏都区某建筑公司对合同约定和欠款金额予以认可,但因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希望以分期方式偿还所欠货款。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考虑到原被告长期合作关系,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耗时长,不利于权益及时维护,张海穗把调解重点聚焦于还款方式上,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考量,以情理与法理多角度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企业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魏都区某建筑公司信守承诺,于426日至28日分三笔将货款清还完毕,郑州某建材公司于56日提起撤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用 ‘放心、安心、舒心’的司法服务,系紧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带’,助推企业‘快发展’。”魏都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