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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多措并举强信用 优化环境促发展
【信息时间:2023-07-0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今年以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多措并举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工作,全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信用数据,落实信用主体监管。一方面,引导企业增强主动年报公示的自觉,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95%;另一方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区7532户存续状态市场主体名下,今年以来,累计归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907条。同时,根据企业信用数据,加强对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等四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优化修复措施,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工作程序,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针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作出守信承诺并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当事人,依据规定的程序、条件实施信用修复。坚持分级分类施策,综合考量违法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设置与违法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修复时限、条件等,确保过罚相当。按照便捷高效原则,推行“线下+线上”两种申请途径和修复结果的告知方式,方便当事人办理信用修复。畅通热线电话和帮办服务,针对市场主体遇到的信用修复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已直接受理各类市场主体咨询126次。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信用工作氛围。通过张贴公示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发布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宣传,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完成信用修复。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对信用修复工作内容、程序、材料等进行指导,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信用修复工作。

今年以来,该区累计开展各类信用修复26户,其中,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户,取消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