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制,进一步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加强业务培训。将代理机构培训纳入年度财政部门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许昌市政府采购代理,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公示监管新机制。明确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信息实行按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代理项目数量及金额等执业信息以及日常代理活动中被举报、质疑、投诉及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公开渠道为“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强化公告结果应用。将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作为代理机构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推动代理机构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执业水平;另一方面给采购人结合项目特点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信息,有利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
今年上半年,共公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信息132条。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优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指导代理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打造规范高效、优胜劣汰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