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魏都区法院持续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创新具有魏都特色的改革成果,以九大创新为主,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新”设立初次接待窗口。执行立案窗口立案后的执行案件立即移送初次接待窗口,由专员对初次接待的时间、谈话人、被谈话人进行单独登记,并按要求制作“申请执行人初次接待谈话笔录”,对办案流程、权利义务、执行风险进行初步了解,未进行初次接待的案件逐案说明原因并流转至执行正卷。
“新”设立综合事务管理员。综合事务管理员负责执行指挥平台的日常运转及技术保障,包括上情下达、执行督办、执行信访、舆情监管、执行质效统计、专项活动数据报送等。
“新”设立执行案款监督管理员。执行案款监督管理员每天对案款发放情况统计、预警,监督案款是否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并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案款进行归集管理,审核案号、款项等是否规范。对于临近发放期限的执行案款、超期未发放案款、未认领执行不明款等情况,执行案款监督管理员每天进行提醒,督促完成发放,实现“双清零”。
“新”设立集中文书送达管理员。集中文书送达管理员的职责为集中制作文书和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财产线索提供表、传票等文书,集中限高,一站式完成送达。
“新”设立繁简分流专员。繁简分流专员根据案件财产情况及复杂程度,将新收案件分流至快执团队、普执团队和特执团队。首次分流对网络资金以及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足额冻的案件标识简案直接流转到快执团队,快速扣划结案。根据事务集约15天内对财产查控的结果,繁简分流专员对案件进行二次分流,并在此期间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对于有和解、撤案或者履行意向的当事人先行调解沟通,有达成和解意向的流转到快执团队名下促成和解工作。
“新”设立卷宗管理中心。卷宗管理中心将全程负责三个方面:一是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全程监管,对关键流程节点出现超期预警提示的,及时提醒办案人员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发现案件没有按时发起网络查询、发出执行通知等关键性节点,有可能出现超期或节点信息缺失的,及时提醒执行团队办理或者纠正;二是对案件材料加强审核,重点审查卷宗材料和网上节点录入情况,并对报结案件进行审核审批,将卷宗评查工作前置至结案前;三是移交卷宗材料做到随扫、随传、随入卷,结案后线上线下同步归档。
“新”设立终本管理团队。终本管理团队负责对已终本案件后续的查封、冻结、扣划、拘留统一采取措施,同时集中接收终本案件当事人的材料、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并交至立案庭立案恢复执行。
“新”设立事务集约团队。事务集约团队的职责内容包括:梳理新收案件总对总、点对点反馈信息,对有财产的(不动产、车辆、公积金、证券、保险等)进行线下查控,完成事务性工作后移交繁简分流团队进行分流;接收、审核外地法院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转发的受托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办理实施团队及终本管理团队移交的线下查、冻、扣事项;对已下线控制的财产制作查封冻结告知书并送达申请人,案件财产信息提前告知申请人,以便后期与实施团队沟通对接,同时也有利于实施团队对案件财产的掌控。改革后,集约团队可快速、高效办结事务性工作,同时减少了拖延执行现象。
“新”设立“1+3+1”执行团队,即1个快执团队、3个普执团队和1个特执团队。1个快执团队,针对简易案件,快执快结;3个普执团队,办理对有财产需处置、刑事退赔、有较大和解可能的及无财产需现场调查终本的案件;1个特执团队,办理标的较大、掺杂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