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建安区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柔性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理念,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柔性执法要求、转变执法监管方式上出实招、谋实效,着力构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刚柔并济”“疏密有度”。
突出“1”个核心。柔性执法体系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的核心,切实转变“监管就是处罚”的理念,立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精准把握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精神和要求,采取能落实、有实效的措施,在执法监管的“尺度”下,切实体现执法监管的“温度”。
贯彻“2”个原则。全面贯彻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之中,要求执法监管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尽可能的减少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损失和影响。
落地“3”个清单。全面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三个柔性执法清单,建立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季度报表制度,以客观直接的数据全面掌握“三个清单”等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落实落细。
实施“4”项措施。着力落实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要求,把握行政强制适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稽查的协同配合,完成“专项执法”到“全项执法”转变等四项措施,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在执法、监管中不断落实、探索、完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采用“5”项工具。为切实解决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具体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的实际问题,柔性执法监管体系构建中把进一步丰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具箱”作为一个重点模块,采取告知承诺、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辅导、行政回访等5项柔性执法措施,要求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综合运用,并明确指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柔性执法的方式,切实提高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效能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