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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盘活土地资源释放发展活力
【信息时间:2024-10-1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被确定为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调研、大胆探索、有序部署,通过创新混合用地供应,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低效闲置土地,积极谋划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混合用地供应,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机制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制定的“1+10”政策体系在全省复制推广,标准地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率先实现突破;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混合用地供应,将中心城区拟供应的工业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等录入许昌市“土地豫选云”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精准高效配置。

二是激活土地要素资源,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仅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体系,还指导建安区、鄢陵县、长葛市、襄城县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其中,长葛市作为国家试点,先后印发了《长葛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葛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长葛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3个文件,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入市程序、规定收益分配、营造改革氛围,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助力土地要素释放发展活力。为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印发《产业集聚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产业集聚区可认定为低效产业用地的6种情形、4种开发模式。各产业集聚区牵头建立了全市低效产业用地台账,通过闲置厂院出租、企业破产重整等方式处置了23宗1639亩低效产业用地。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用地,采取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源头控制、强化监督等措施,盘活现有建设用地资源,从源头上预防新增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确保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今年以来,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747亩、闲置土地1906亩。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已有的改革成果和积累的改革经验,持续抓好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土地综合整治等试点工作,盘活土地资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