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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出台新政 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信息时间:2025-02-1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金融监管、公积金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住房消费、信贷支持、土地供应、存量优化、居住品质提升及长远规划六大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旨在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释放住房消费潜力,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措施》聚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公积金政策及创新促销模式,切实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在税费减免方面:个人转让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首套及二套住房契税税率分别降至1%—2%,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在换购退税方面:2024—2025年期间换购住房可享个人所得税退税,最高可全额退还。在公积金支持方面: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15%,异地缴存职工享受本地同等贷款政策;2025年起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提高20%。在促销联动方面:常态化开展购房节、家装焕新等活动,鼓励房企为企事业单位团购提供优惠。在“以旧换新”方面:国企牵头搭建交易平台,推动二手房“以旧换新”,实现旧房优先售、新房优惠购。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保障合理融资需求。《措施》明确,金融政策重点支持居民购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首付方面:首付比例统一为15%,取消首套、二套区分,居民家庭无房即可按首套政策贷款。在保障性住房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积极争取国家再贷款支持。在加快“白名单”项目落地方面:推动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贷尽贷,助力问题项目修复。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措施》明确,土地供应政策强调精准调控与存量消化。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18个月的县(市),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坚持“净地”出让:确保土地权属清晰、规划明确,杜绝“带病”供地。支持存量转化: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鼓励城中村改造优先采用“房票安置”消化存量房源。

提升居住品质,建设“好房子”新标杆。《措施》提出,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住房品质升级。优化设计规范,提高得房率,允许调整套型结构,鼓励建设绿色、低碳、智能住宅。坚持物业服务升级:推动智慧化服务,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价格调整机制。

《措施》同时明确,将统筹人口、土地、金融等要素,科学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措施》明确各责任单位分工,涉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切实保障市民“住有所居、住有优居”。

此次新政的出台,标志着许昌市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保障民生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重要一步,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