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坚持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制度机制、案件质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了“定分止争、为民解难”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64件,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效应日益显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攀升。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的,积极推动被申请人主动自我纠错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案件数据监测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多发领域、环节,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监督方式,推动从个案监督到类案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同类矛盾纠纷发生。今年以来,市本级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作出撤销、确认违法等纠错类复议决定31件。
二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围绕行政争议产生的源头问题深入开展调查、调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提高争议化解效率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市本级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10件,调撤结案率达36.3%。
三是优化涉企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对涉企复议案件“快收、快受”,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实行“当日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对案情简单的案件不予延期,切实减轻企业参与复议时间成本,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涉企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