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甚至抵制的;
(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有关情形;
(三)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对经营主体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
(五)不履行已生效合同、协议确定的义务,不兑现承诺的;
(六)不执行为企业减负要求,层层加码、随意检查,无偿占用企业资源的;
(七)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二)属于治安、刑事或者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
(三)已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包括正在处理或者已经作出处理决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由其他部门先行处理的;
(五)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反映的,或者经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已按要求办结的;
(六)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反映对象无法查找的;
(七)没有具体事实或者线索不清楚的;
(八)反映对象错误且拒不更正的;
(九)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十)问题线索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市级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0374-2962151;涉及营商环境领域的诉求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营商环境专席反映。
2.投诉举报邮箱:xcsyshjts@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西院8号楼8441房间,邮编:461000。
4.许昌市营商环境投诉平台:

(二)县(市、区)联系方式
1.禹州市 0374-8279970
2.长葛市 0374-6025299
3.鄢陵县 0374-7767891
4.襄城县 0374-7351216
5.魏都区 0374-2623795
6.建安区 0374-5169002
7.示范区 0374-3379626
8.经开区 0374-8588029
9.东城区 0374-2959915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各县(市、区)具体办公时间以属地公布为准。
四、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事实清楚、客观真实,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随意夸大事实或者虚假投诉。投诉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一)投诉举报书,应当载明投诉举报人及投诉对象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具体诉求以及事实、理由;
(二)能够证明投诉举报事项的相关资料,包括书面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理投诉举报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对投诉举报人信息和投诉举报内容,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