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开发区立法工作,是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实现“换道超车”的迫切需要。
河南现有184家开发区,就业人数超过500万,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利润等,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市县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近年来,我省开发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开发区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够优、质量效益不够高,块头不够大等。为推动开发区深化改革、提升发展、提升能级,我省制定《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4年3月1日生效实施,通过梳理,有以下几个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激发开发区创新活力,《条例》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章将近几年我省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和“三化三制”等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在制度安排方面,首先,明确管委会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作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承担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园区运营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营体制。其次,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将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等“三化三制”的内容,在法规中予以具体化。
亮点二: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首位。
《条例》明确开发区应当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深度耦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亮点三:产业发展
为推动开发区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条例》在“产业发展”作出多项制度安排。
比如加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从省、设区的市、开发区三个层面,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开发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开发区规划建设产业数字化平台,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鼓励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进入开发区盲目发展,鼓励探索建立零碳产业园。
亮点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问题是在立法调研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省政府组织对我省开发区的四至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划定,各开发区产业用地供给紧约束、紧平衡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低效用地有待盘活,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土地闲置、用地低效,占用了开发区有限的土地资源。
因此,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对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开发区工业用地保障机制,明确开发区内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建立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和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对强化开发区土地供后监管等作出规定。
亮点五:保障促进
为了形成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条例》专门设了“保障促进”一章,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水电气暖等方面对开发区给予支持。同时,还支持开发区建立创新容错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等。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