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双区联动’助推中心城区‘起高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许昌市发改委(许昌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特别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市发改委加强针对性指导,突出以“金字招牌”引领项目招引、产业升级,着力以国家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关于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的建议
为进一步用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字招牌”,2022年12月30日,我市制定出台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级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22〕52号)文件,提出以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园区,整合许港产业带内产业关联度高的各类园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长葛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许昌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紧紧围绕“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统一建设”原则,推进实施“一区多园”建设,探索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新模式,着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集群联动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发展动能强劲的大开发区建设体系,加快提升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实力和产业能级。
二、关于统筹产业布局的建议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布局。按照省委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市开发区办紧紧围绕省关于开发区“整合、扩区、调规、改制”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对开发区功能定位、主导产业、空间布局进行明确,截至当下,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均已编制评审完毕,许昌经开区主导产业明确为装备制造、发制品和生物医药,许昌高新区主导产业明确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食品。二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依据我市产业发展现状,我市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十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明确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再生金属、硅碳新材料、发制品4大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超硬材料、人工智能、电梯、食品6个产业集群,明确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智能电力装备产业集群、电梯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制品产业集群优先布局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智能电力装备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先布局于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各开发区合理布局产业,突出主导,错位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建议
为激发开发区发展动力活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许昌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许发〔2021〕21号),明确赋予各地136项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时做好权限下放工作的跟踪、指导和评估,确保权限放得下、用得好、有实效,截至当下,136项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均已下放完毕,开发区自身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
四、关于支持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的建议
按照《河南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开〔2022〕8号)要求,市发改委积极组织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两开发区发展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6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23〕26号),明确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306.87公顷,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453.88公顷,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后续发展预留充足空间,助推开发区不断做大做强。
五、下步工作谋划
(一)紧抓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标省最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结合2022年开发区考评结果,收集各开发区2023年考核数据目标,制定《关于加快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争先进位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并按月收集开发区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对指标落后于预期的开发区及时反馈提醒,着力对标提升,争取我市开发区在2023年度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取得优异成绩。
(二)培育壮大开发区主导产业集群。以大兴调查研究为契机,深入了解各开发区主导产业集群建设情况,推动各开发区主动对接融入全省7群28链、全市10大集群和16条产业链,实施主导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工程,做大做强头部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主导力的“链主”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骨干企业,推动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发展,突出抓好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区公共配套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增强开发区发展新动能。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关心开发区工作,继续对许昌市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2023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0374-2965050
联系人: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