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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09-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闫蕊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业用途天然气使用指导价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管道天然气的价格管理分为三级。即国家管理门站价格,省级管理管道输送价格,市、县管理管道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目前,从国家门站(上游)分配的气源分为两类,一是居民,二是非居民(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也是这样,其中,居民类价格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非居民类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由于受到上游的合同制约,各市、县(下游)同样也分为两类(居民和非居民)气源包括价格,没有细化到其他行业。

您提出的建议经过与上级部门对接,目前暂时没有政策支持。我们建议,根据设施农业月均燃气用量,积极与当地城燃企业协商,在保障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争取城燃企业的支持,寻找最佳用气方案,来降低种植成本。同时,我们也向上级反映此类情况,积极为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023年5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62329

联系人:黄超

附件: 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