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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09-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陈旭恒、徐杰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许昌民营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常感谢你们对许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切与支持。

近年来,市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民营经济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5号)精神,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等5个方面48项重点任务,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根据省经改办《关于开展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刘市长批示精神,指导长葛市编制了《长葛市申报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省经改办公布确定了2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长葛市从全省103个县(市)中脱颖而出,进入试点名单。目前,长葛市成立了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分工、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为全市探索了有益经验。指导长葛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和谋划2023年试点重点任务,一条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三、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成立许昌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标国家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了4次自查自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我市也不存在国家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二是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梳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49件,其中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其他政策措施4件,已废止。三是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的通知》,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查清理活动,经全面排查,我市不存在省通知明确的7种市场准入壁垒情况。

四、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坚持营商环境排名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县域营商环境月排名工作机制,从去年5月份开始,每月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核排名,目前已进行13次月度排名。为解决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这一突出问题,将各县(市、区)清欠情况纳入月度排名进行考核打分,今年以来,已累计清偿企业账款3200万元。制定印发《许昌市市直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考核指标体系(试行)》,从7月开始,实施市直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市直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排名,切实提高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断优化各指标营商环境水平。二是开展营商环境明察暗访。5月至6月份,联合市纪委监委到市民之家和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对窗口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经进行三轮暗访督导工作,暗访发现的16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建立营商环境“吐槽大会”制度。为常态化解决企业诉求,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制定印发《许昌市营商环境“吐槽大会”制度(试行)》,定期召开“吐槽大会”,及时收集、梳理、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目前已召开2期,共梳理出36个方面的问题,已解决28个。四是开展政府部门服务效能问卷调查活动。从6月1日开始,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企业满意度调查活动。目前,上半年调查问卷活动已结束,调查问卷总浏览量11082人次,收集问卷5074份,累计收集梳理问题2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领域“有诉即办”。制定印发《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有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上平台,广泛受理营商环境领域各类投诉举报,平台于2023年3月1日试运行,目前,共受理各类投诉咨询59件,已办结57件,办结率96.61%。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实好“民营经济31条”政策措施,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研究制定好惠企政策措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2023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65920

联系人:李西平

附件: 3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