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提案回复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4-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靳喜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协调充电桩价格规范的建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提出,“充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市场竞争形成。

二、关于推动技术创新、发挥储能充电桩优势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以充带“产”思路,依托许昌电力装备产业优势、技术优势,支持许继、华为数字能源等企业,共同开展大功率充电、储能电池、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新技术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工业园区、加油(气)站等场景,建设“光储充”多功能综合一体站。目前,中心城区建成保利堂悦“光储充检”智慧充电站,包括16个充电车位、48KWp光伏车棚、100KW/215KWh储能系统等;灞陵公园“光储充检”智慧充电站,包括24个充电车位、67.2KWp光伏车棚、100KW/215KWh储能系统等;中国石化北俎庄“油、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包括26个充电车位、24.75KWp光伏车棚、8KW/16KWh储能一体机等;襄城县“光储充一体化”集中式公共充电示范站,包括30个充电车位、105KWp光伏车棚、100KW/200KWh储能一体机等。

三、关于优化充电桩布局、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为科学确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2023年11月,我委会同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许昌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3-2035)》通过市委规委会审批。该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聚焦城区“两区三中心”,在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公园游园、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区域,预计近期(2023-2025年)建设充电站(桩群)126座、充电桩5546个,远期(至2035年)建设充电站(桩群)291座、充电桩16499个。2023年12月,按照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移交衔接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由发改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2024年5月,市住建局印发了《许昌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城市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等八项重点任务,明确了2024-2025年各县(市、区)建设目标。下一步,我委结合承担职责,配合市住建局研究编制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共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设施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许昌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2024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74-2963609

联    系    人:曹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