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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802029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4-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杨彬彬、李晓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将市直各部门权限下放和服务延伸情况、服务指导开发区营商环境提升情况纳入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快推动权限下放和服务延伸,提升市直部门指导服务开发区营商环境提升的主动性”,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直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读。经梳理分析,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优化提升,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月讲评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市营商办)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各指标领域日常工作、信息宣传、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价。

2024年,根据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考核评比自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减轻基层和市直部门工作负担,更加聚焦指标提升和问题解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接,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对市直部门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内容主要推广介绍市直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反馈市直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不再对市直部门进行具体排名。

目前,通过对市直部门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促进行政执法理念和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归纳、汲取,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直各部门服务延伸情况、服务指导开发区营商环境提升情况纳入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各市直部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对开发区对口业务部门的日常指导,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细,助力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74-2963715

联     系   人:王英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