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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4-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供暖费按照套内面积收取”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住建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供热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不断扩大,用暖需求不断增长,对供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理念的改变,群众期盼更好的供热服务。您提出“居民供暖费按照套内面积收取”的建议,我们表示理解支持。

居民热价主要是通过热力出厂成本、管网运行维护成本、经营管理成本、管网损耗等因素计算出来的,在供热成本固定的情况下,无论以套内面积还是以建筑面积计算,供热成本是固定的。在供热成本固定的情况,如按照建筑面积90%或是套内面积进行计算,居民用热单价也会相应提高。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作,想方设法满足居民采暖需求。坚持对居民用热给与财政补贴,对过高的供热用煤价格给予价格补助,积极推进居民热力直供到户。近年来市政府加大供暖投入力度,通过铺设热力长输管线,引入龙岗电厂的高温水进入我市中心城区,对中心城区高温蒸汽管网进行改造,逐步改变以高温蒸汽为主的供热模式为更适合居民供暖的高温水供热模式。

由于供暖媒介变动(汽改水),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通过与外地市的沟通了解,根据我市供暖实际情况,公开聘请第三方参与开展我市热力生产企业及中心城区热力经营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及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目前,审计咨询服务工作已经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审计咨询结果,拟定我市中心城区供暖价格补贴及其相关机制,顺应供热形式与需要变化,积极研究有关热力计费方式的特点,做出优化选择,满足市民对集中供热的关切和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为许昌市的发展改革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