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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4-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岳鹏涛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和财富之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中小型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增强“内生动力”。市科技局坚持以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大力推进人才创新、技术创新、企业创新,以创新驱动企业效益增长。一是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创新龙头企业与“瞪羚”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加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支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积板创建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用衔接。二是促进民营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策源地。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奖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加大“科技贷”投放力度,推进政策性科创金融扩面增量,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强化精准帮扶,加快推进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二、引导民营制造业绿色转型。一是破解企业改造资金不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企业积极谋划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十四五”以来,我市累计争取到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26亿元,支持3个园区和22家重点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2023年至今,市财政局共为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5亿元,支持民营经济结构向高端制造业转移。二是完善支持政策。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制订并印发了《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送服务、送法律专项帮扶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五送’服务活动,深入县(市、区)和企业,面对面宣讲相关政策,通过‘万人助企’服务平台开展‘云宣讲’,开展‘企业环保员’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的污染治理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在绿色化改造提升过程中,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开展“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对申报过程中的生产、治污等关键环节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为企业顺利通过评审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解决中小企业环保人才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市生态环境部门还组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专家团队现场指导;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指导帮扶,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持;对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制定“一园一策”和“一企一策”,提供最优技术路线。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帮扶力度,落实落细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构建高效服务体系,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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