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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5-09-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张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示范区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示范区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建设情况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之一,项目业主为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总规划面积13.47平方公里,试点区域为昌盛路以南、永昌东路以北、京港澳高速以东、忠武路以西区域(不包含昌达街以南、盛业路以北、桂花路以东、忠武路以西区域,即中原科技学院,原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项目区域)。截至目前,试点区域范围内建成110千伏变电站1座、总容量5万千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1条、2.7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3条、9.8千米,用电客户8户,现状最大负荷0.3万千瓦,年用电量约0.112亿千瓦时,初步形成覆盖试点区域供电网络。2024年11月,该试点申报的0.5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河南省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名单,已建成光伏规模0.498万千瓦,成为区域内主要新能源电源;新谋划的风电项目总规模3.125万千瓦,拟安装5台单机容量0.625万千瓦风机,已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签订风电开发协议,并取得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水利、文物等部门支持性意见,由于机位点选址涉及军用机场,目前正在与机场主管部门对接;根据负荷增长需求和新能源装机情况,拟建设4万千瓦/16万千瓦时储能电站。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后续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带一圈两谷”工作部署,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核心区域,持续推进增量配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许港产业带绿色能源消费基地。一是有序开发清洁能源,支持项目业主合理利用增量配网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新能源资源,就近就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针对风电项目补充完善部门支持性意见,积极申报河南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降低企业电价提供绿色电源支撑。二是加快电力设施建设,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要求,督促指导项目企业履行运营主体责任,以消纳绿色电力为主,坚持“电力先行”,加强投资布局,对电源、储能、配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逐步形成源荷匹配、自我消纳、自主调峰、电网友好、安全高效的新型增量配网体系。三是培育优质用电负荷,协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郑州航空港区优质产业外溢,鼓励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优先向增量配网区域集聚落户,支持算力中心开展算力、电力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建设,推动新能源就近供电,提高绿电消纳比例,打造低电价成本“洼地”,助推许港产业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许昌市增量配网发展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