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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233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09-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卞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康养文化旅游景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康养产业发展要求,坚持康养统领、注重规划引领、积极打造试点示范、用活各项政策、强化项目带动,积极推动建设以鄢陵为核心区的国家级健康养老示范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取得明显的成效。现答复如下:

一、注重规划引领

2021年,在《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动养老、健康、体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健康养老产业链和服务品牌,提出建设鄢陵国家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引领区。2022年,市政府印发的《许昌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充分利用许昌市丰富的温泉、中医药、生态、文化、旅游等资源,立足全市“一区一带两组团”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养生养老品牌,示范带动全市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

二、打造试点示范

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的生态优势、特色资源等条件,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积极推动建设以鄢陵为核心区的国家级健康养老示范区。按照“国际知名、国内领先、中原一流”的建设目标,许昌市把规划编制、配套设施放在重要地位,编制完成了《中国·许昌·鄢陵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规划研究》,为创建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指明了政策遵循和努力的方向。

三、用活优惠政策

出台了《许昌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许昌市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办〔2022〕4号),《许昌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许政办〔2022〕41号)以及《鄢陵县政府关于支持健康养老示范区和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鄢政〔2019〕14号)等一揽子政策文件,明确了在财税医保、投资、产业发展、土地、行政审批、人才科技等方面,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2022年,市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恢复发展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康养机构提供政策扶持,帮助康养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三、支持探索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康养模式。推动文化、旅游、养生、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主要有围绕鄢陵县花木资源、温泉养生的“森林+康养”模式;依托鄢陵县中医院、怡康苑养老院发展智慧医疗与康养深度融合的“医疗+康养”模式;以及围绕传统养生文化、中医药资源,推动文化与康养深度融合的“文旅+康养”模式。二是加快推动多项康养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发展医养、康养中心以及森林、文旅康养小镇等项目,鼓励鄢陵县积极与中国康养集团等机构对接沟通,合作成立康养产业发展基金,划定大健康产业园,争取在康养基地建设、院士工作站、职业教育、医养结合等领域落地一批项目,带动健康养老示范区发展。

针对康养产业发展资金、金融信贷支持、税收、土地优先获取等支持政策以及康养产业标准制定、文旅康养消费激励政策,许昌市发改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出台配套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为健康养老发展建设争取更多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多为许昌市的发展改革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发改委  0374-2965823

联系人: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