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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潩河两侧游园配套设施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6-08-2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发改政务审〔2026〕59号
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报批清潩河两侧游园配套设施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城管文〔2026〕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8月4日,我委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上海尼乾创意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潩河两侧游园配套设施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修改内容与专家意见逐一对照后提交专家组复审,专家意见一致通过修编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城市更新行动部署,完善清潩河两侧滨水公共空间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休闲游憩环境品质,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
    二、项目代码:2607-411000-04-01-850296。
    三、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清潩河两侧,北起永昌西路,南至许由东路,南北全长7.5公里,东西两岸宽度均约为55米。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打通断点实现无障碍联通、堤顶路交通完善更新、堤内路交通完善更新、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景观节点建设,其中:
    1.贯通工程。实施莲城大道下穿段综合工程2390平方米,主要包括抛石驳岸、钢筋混凝土挡墙及道路基础、水中栈道、雨水口迁移、热力管线迁移、现状挡墙拆除、驳岸修复等;道路放坡工程352平方米;绿化补种430平方米。
    2.道路系统工程。堤顶路增加园路8285平方米,堤顶路现状园路修缮4023平方米,堤顶路沥青路面修复8325平方米,新建滨水路16764平方米,林间路修复18423平方米,安装滨河道管理系统30组,地形土方及植物搬迁移植4320平方米,绿化补种及柳树补种4480平方米。
    3.景观节点建设工程。三里桥景观节点2125平方米,许都路景观节点2142平方米,文峰路与翠林路节点2052平方米。
    4.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提升改造公厕13处,新建公厕2处,新建林下停车场5538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2480.20万元,其中工程费2131.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3.84万元,基本预备费95.2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项目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由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建设实施。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管控,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