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成本监审询价公告
一、询价内容
(一)采 购 人:许昌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二)项目名称: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成本监审
(三)项目范围:
1.严格按照现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约定的成本监审服务。
2.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工作程序,为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
3.提交合法合规,数据详实,证据充分,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要求的《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成本监审报告》
(四)监审期:2022年-2024年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要充分了解此次询价业务内容。
2.报价为含税价总价。
3.本次询价为一次报价,请仔细查看要求,认真填写报价,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价人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2.企业信用证明。
3.近年来完成过供水、排水、供热等类似行业成本监审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参与询价声明(附件一)。
5.采购报价单(附件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及比选时间、地点、资料送达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询价声明(附件一)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cscbjgg@163.com。
(二)比选时间、地点及要求:本次询价采取线下纸质版送达形式,报价人须在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之前,将报价单(附件二)、业绩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许昌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二楼202室(毓秀路21号、许昌市总工会北邻)。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每页及封面均需加盖公章,且装在一个文件包中密封后提交。
四、供应商确定
(一)采购人优先选择近年来完成过供水、排水、供热项目成本监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认成交。
(二)采购结果将在询价资料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在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要求
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交通费等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许昌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所有,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374-2667639、0374-266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