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储备〔2021〕51 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规范和指导粮食仓储管理行为,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2009年12月29日)《河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豫粮文〔2011〕14号)《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豫粮〔2009〕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一规定两守则”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储粮安全主责主业,以粮食储存及生产安全为主线,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科学储粮、绿色储粮方向,按照严格制度、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提升能力的要求,不断强化仓储设施功能提升,全面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粮食仓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智能化”,确保全市“一符四无”粮油率达到95%以上。
二、切实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
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规程,对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进行最基本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也是全市所有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实现日常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粮食出入库、统计、轮换、粮情检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值班、视频监控管理、危化药剂管理、仓储设施设备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票据、帐簿、资产、费用开支等财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制度。
(二)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和完善粮食出入库、粮情测控、熏蒸、通风、清理、设备设施使用及检修维护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粮食仓储及生产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文件目录详见附件一)。建立仓储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按工作流程细化粮食仓储及生产安全日常管理行为。认真执行储备粮轮换及库存贷款、费用开支等政策及管理办法规定。
(三)优化库区环境。库区功能划分合理,道路、消防通道、排水沟渠通畅;仓房外墙粉刷干净,颜色格调协调;各种标志牌、标语内容准确、格式统一、用语规范、书写清晰、张贴整齐;合理利用办公区、生活区和库区内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展示良好企业形象;库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内设备摆放规范,物品堆放整齐,清洁卫生,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团队合力,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促进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大力发现培养年轻干部,激发干部职工活力;注重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和岗位技能培养,鼓励、资助在岗学习、进修;组织财务、统计、质检、保管人员培训、考核,实行关键重要岗位持证上岗;规范员工的日常工作文明行为。
(五)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一规定两守则”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强化履职尽责和问责追责,完善责任链条及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安全储粮责任全过程闭环管理。主要包括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员、质检员、财务人员、统计人员、保卫人员等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三、不断推进管理水平创新升级
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要适应现代化储粮技术发展需要,按照以下内容要求,积极开展仓储管理创新升级工作,不断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粮食仓储技术“科学化、绿色化、智能化”。
(一)提升设施功能。强化粮食收购储备管理,提高仓库储粮性能和粮食出入库效率,配齐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完善计算机粮情检测系统、环流熏蒸系统和机械通风系统等,逐步升级改造粮食仓储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对仓房、地坪、围墙、屋顶、门窗等基础设施集中整修改造。
(二)提高智能化水平。 按照“好用、会用、用好”的原则,充分应用粮食出入库、库区管理、仓储智能控制、粮情监测和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及办公的自动化和对库存粮食的实时监管,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仓储企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推进绿色储粮。积极推广应用低温、准低温、绿色生态储粮等技术和设施设备,积极参与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储粮技术和项目,不断提高绿色储粮率,实现优粮优储。
(四)推进储粮减损。积极开展储粮减损技术研究,推广应用节粮减损和提质增效新技术、新装备,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深入开展节粮减损工作,千方百计降低储粮损失损耗率,努力展示粮食大省的储粮品牌优势。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强化粮食仓储及生产安全应急措施,加强粮食区域供应链物流节点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重要物流节点“四散”技术配套应用研究,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确保发生突发应急公共事件情况下,区域供应链物流节点畅通,应急粮食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四、保障措施
加强全市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工作,是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当前十分重要的仼务。“十四五”期间,市发改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创新升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粮食仓储日常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周密部署,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工作各项政策目标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落实落细。市发改委成立许昌市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设在委储备管理科。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组织和人员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要结合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动态管理工作,对不同储粮类型的企业和库点,做好分类指导,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储粮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结合每年的粮油安全普查工作,对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要求的,由当地粮食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将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工作与落实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梳理细化相关考核指标,纳入粮食安全县长市长责任制考核体系。要探索建立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仓储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存粮安全责任追究,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培养典型。要善于发现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撰写政策性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年度总结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及其电子版上报市发改委储备管理科,市发改委将视情况对管理规范、绩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安排政策性粮食业务、分配粮食有关专项补助资金等方面,对仓储规范化管理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好的粮食存储库点给予适当倾斜。
政策性植物油存储库点仓储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植物油存储技术规程和规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