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为期70天的常规巡察。9月1日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发改委党组紧紧围绕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4大类13项44个问题,吸收4个方面19项建议,制定了95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截至目前,9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85项,正在持续推进9项,因特殊原因未完成1项。围绕巡察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3项,开展并完成专项治理4项。对违反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视情节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和组织调整等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一)统筹谋划不到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
1.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
(1)提升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强化思想引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发改粮食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其中,整改期间先后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提升工作能力。定期选派党员干部到高等院校、先进地市等学习业务知识,开拓工作视野,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其中,11月16日至20日,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40人,到大别山干部学院接受党性教育。此外,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相继参加了省里举办的稳就业促消费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参加人员50余人次。
责任领导:彭占亭
牵头单位(科室):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培训及总协调)
配合单位(科室):人事科(负责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着力提升决策质量。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河南考察期间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国内大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产业转移以及“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针对国家、省出台的宏观政策、战略规划以及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形势,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举措,统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经济运行关键环节、关键指标,坚持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机制,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经市政府106次常务会、市委151次常委会讨论通过。11月9日,在魏都区召开1-10月份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全市部分经济指标虽有波动,但经济运行整体延续了供给回稳、需求恢复、后劲渐强、基础更牢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1.8%,比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冀发澍
责任单位(科室):综合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健全党组工作机制。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先后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许发改党组〔2020〕30号)、《党组工作规则》(许发改党组〔2020〕33号),切实提升党组及单位整体工作效率、决策质量和工作质量。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加强统筹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7月13日完成并向省发改委规划处报送了“十三五”规划评估报告;及时完成了许昌市“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9月10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对规划思路进行了充分研究;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1790个,总投资1281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0922亿元。目前,《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在编制修改完善中,11月4日赵文峰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对纲要初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1月18日至20日,分六个板块召开会议,和编制组一起与近40个部门进行座谈,再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12月份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送审稿。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规划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
(6)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6月下旬《许昌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许政文〔2020〕24号文件上报省政府,6个县(市、区)改革方案也已随试验区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按照省发改委要求,我委和工作专班对方案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12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先行先试。经积极争取,统筹协调,10月25日至27日,国家发改委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现场会,进一步推广许昌成效。
责任领导:冀发澍
责任单位(科室):城市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稳投资促增长力度不够”问题整改
(7)着力争取资金。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建设、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等七大领域,市发改委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截至目前,已下达我市投资计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9个,争取上级资金2.35亿元。二是专项债券方面。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关于专项债券的申报要求,市发改委积极牵头抓总,加大我市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专项债券项目102个,债券资金149.9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三位。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做好项目统计。每季度通报全市新开工统计入库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送市政府,三季度全市共入库项目330个。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强化督查指导。2020年9月,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督查中心等部门联合对我市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及百城提质项目进行联合调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建设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情况及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调度情况的通报》。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谋划专项债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7大领域24个专项要求,加大对我市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向我市倾斜。目前已安排部署2021年专项债券谋划储备工作,向省发改委上报拟申报债券项目212个,总投资1051亿元,债券资金需求500亿元。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选准工作方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十四五”规划方向,着力将一批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全市共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1790个,总投资1281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0922亿元。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各业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整改
(12)调整开工时间。已经与省发改委对接,将三洋铁路禹州矿山专用线和河南豫中陆路口岸铁路专用线项目在省里台帐中开工时间分别调整至2021年。其中三洋铁路禹州矿山专用线项目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预计2021年10月份开工建设。河南豫中陆路口岸铁路专用线铁路用地初审意见已出,目前正在清表。
责任领导:程涛
责任单位(科室):基础产业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强化督促协调。建安区豫中陆路口岸铁路专用线项目目前正在清表;积极督促责任单位加快311国道及商务中心区企业总部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国道311线许鄢改建工程已完成4.37亿元投资,占年度计划145.7%,商务中心区企业总部已完成5.1亿元投资,占年度计划106.3%,均已超投资计划进度。其中商会大厦已建成投用,中房大厦1号楼地下室施工中,经协调二号楼土方外运进行中。深商大厦主体封顶,正在进行16层内粉作业,根据甲方需求已向市金融管理局报送融资贷款统计表。移动生产调度楼项目涉及大徐社区坟茔已协调清理,目前主体六层施工中,12月底实现主体封顶。
牵头领导:程涛(负责基础产业项目建设统筹)
配合领导:于志华(负责推动商务中心区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科室):基础产业科(负责基础产业项目)
配合单位(科室):服务业办(负责商务中心区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5.关于“主体责任缺失”问题整改
(14)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其中,9月至11月,委党组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印发了2020年的《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许发改党组〔2020〕42号),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了巡察整改期间的问题研究、批评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科室(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5)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许发改党组〔2020〕30号)、《党组工作规则》(许发改党组〔2020〕33号),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截至12月底,市发改委所有纳入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范围内的有关“三重一大”等事项,均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从严工作作风。党组班子及领导成员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积极退赔不合理报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落实分工责任,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科室(单位):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对铁路发展办存在的廉政风险缺少监管”问题整改
(17)纳入规范管理。铁路发展办公室“郑万”“郑合”征迁资金专用账户已于7月17日由市建投公司移交市发改委财务审计科,中原银行、建设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预留印鉴变更已于8月5日全部完成。下步将对专用账户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委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执行“三重一大”有关制度以及党组工作规则,确保账户规范管理使用。
责任领导:程涛
责任单位(科室):铁路办
整改时限:已完成
(18)排查防范风险。10月至11月,认真排查梳理了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业务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管理,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节俭高效。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时限:已完成
7.关于“对解决粮食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整改
(19)认真进行梳理。对粮食历史遗留的企业改制遗留人员问题、财务挂账问题、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逐一进行了细致梳理,弄清问题症结。
牵头领导:彭占亭
配合领导:张文艺 周晓玲 谭照民(按照分工负责落实)
牵头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配合单位(科室):粮食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20)统筹推进处理。对上一轮企业改革改制遗留人员问题,特别是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生活费及五金、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以外的补助待遇等问题,我们积极与市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并就相关问题向政府请示汇报,要求协调解决。目前正在督促办理中。对财务挂账问题,委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前经审计认定的财务挂账,按照有关政策全部从企业剥离到了主管部门,历史遗留粮食企业财务挂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对执法队伍建设问题,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文件起草已完成,近期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争取早日获批行文,落实推进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彭占亭
配合领导:张文艺 周晓玲 谭照民(按照分工负责落实)
牵头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配合单位(科室):粮食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8.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整改
(21)对照反思提升。结合组务会,每周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内容开展学习,促进全体组员提升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派驻监督的职能定位,提高开展日常监督主动性、积极性。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加强党性锻炼。结合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口袋书”培训课程考试,督促全体组员系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知识,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水平,有效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升监督质量。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3)拉高工作标杆。对本次巡察配合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巡察要求标杆,查漏补缺,切实把巡察“体检”结果总结好,运用好。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监督方式单一”问题整改
(24)丰富监督形式。一是深入发改业务工作一线,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9月至11月,先后参加了应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军供站军粮配送项目安全评估招标等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防控廉洁风险。二是针对“六保”、“六稳”要求,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深入有关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对市发改委承担的“六稳”、“六保”工作进行排查梳理,形成专项工作报告通报市发改委并上报市纪委监委。三是以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收集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有效监督市发改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5)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在市发改委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进基层”宣讲活动,有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观念,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二是开展重点监督。对采购招标、选人用人、财经纪律执行等开展专项监督。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关于“监督能力弱”问题整改
(26)认真处置问题线索。主动与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对接,对巡察移交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的问题线索开展复核,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案件线索,确保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7)强化沟通对接。及时与市纪委审理室对接,了解掌握2017年以来市发改委县级干部党政纪处分情况,并对处分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责任领导:詹良甫
责任单位(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
(28)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其中,委党组书记于7月份,给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上了专题党课,委机关党委书记赵东贵同志,围绕加强国企党建,于8月底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对相关国企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于10月份,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上了专题廉政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均建立了联系点,积极参加联系点党建有关活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提醒等工作。对责任内的人与事直面问题,强化追责,克服好人主义,严守纪律规矩,有效传导压力。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督促调研指导)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9)强化责任监督。形成常态机制,党组每年坚持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整体工作汇报,其中,12月份,听取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9月至11月期间,党组书记就巡察中反馈的有关问题,分别对分管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批评提醒。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0)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按照兰考标准,于11月12日,召开了市发改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上,各领导干部对照巡察反馈,对照会前学习领会,对照党章党规,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交流沟通、汲取经验教训、自觉改进提高的目的。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把关)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具体会务等)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1)严明纪律规矩。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调离现工作岗位。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
(32)对照查摆问题。11月份,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学习,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中,在问题查摆上,建立机关党委初审、党组书记把关、党组会议审定机制,坚决杜绝老生常谈、泛泛而谈等形式主义倾向,切实提高问题查摆质量。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3)健全完善制度。结合实际,于11月3日,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许发改党组〔2020〕59号),切实从程序、细节上严格把控,保障会议成效,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3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12日,根据制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方案,经过前期集中学习,认真对照检查,普遍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认真以兰考标准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其中,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统筹谋划,严格审核把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好了会议方向。
责任领导:彭占亭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13.关于“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整改
(35)开展专项调查。深入摸排情况,建立换届情况清单,及时提醒按期换届。自查排查发现,中共许昌市饲料公司支部委员会、中共许昌市金秋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中共许昌山花实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3个支部党组织设置和名称不够规范。红叶公司党支部等9个党组织到届未换届,物流公司和铁路物流公司党支部即将到届未报请示。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36)组织统一换届。下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及部分党组织集中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许发改直文〔2020〕1号)、《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集中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许发改直文〔2020〕2号),对部分党组织名称进行规范统一,要求到届未换届的9个党组织以及2个即将到届的党组织统一集中换届。各党组织按照要求,按时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37)切实加强党规学习。6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支部“四化”建设等内容,稳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8月28日,组织召开国企党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许昌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各企业根据任务清单进行交流研讨,明确下步党建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委部署。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1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
(38)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核查。6月份,先后两次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和民营企业党支部围绕党费收缴,认真开展党费缴纳基数核算和党费收缴情况专项调查。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39)及时清理收缴。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开展清理收缴党费工作,共清缴21087.28元(已上缴市直工委)。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40)深入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9月18日,组织机关全体、各所属单位,在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41)形成检查机制。坚持每年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进行一次检查。其中,计划2021年1月份,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开展年度检查。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整改
(42)及时建立组织。经党组研究,市发改委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彭占亭任组长,分管党务和办公室的二级调研员赵东贵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43)扎实落实责任。对照上级要求,11月3日,印发了党组通过的《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许发改党组〔2020〕60号),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16.关于意识形态“落实责任制有差距”问题整改
(44)定期分析研判。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机制,坚持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每半年自查总结一次工作,每年总结和通报一次工作。其中,9月21日,党组深入学习市委办《关于我市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9月30日,听取研究巡察反馈的“网络安全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11月2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
(45)规范领导述职。建立述职述廉述学工作机关党委初审、主要领导背书机制,力求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全面反映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关于“网络安全监管缺失”问题整改
(46)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结合9月14日至20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依托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委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7)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抽查制度。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督促检查的通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采取全面普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结合保密自查自评对各科室、二级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每季度对部分科室和二级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抽查,重点开展互联网公务邮箱安全自查,排查整改使用邮箱传递处置涉密信息、弱口令、长期不变口令、长期不清理邮箱文件、废弃账号长期不注销、公开账号密码等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彭占亭(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领导:赵东贵(负责日常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缺乏责任担当,作风不严不实
(一)统筹疫情防控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18.关于“防疫物资储备有缺口”问题整改
(48)增加物资储备。根据市政府分工,目前防疫物资由市工信委、卫健委负责购置与储备。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并根据市应急局的指令购置或发放救灾物资。为切实增强应急救灾保障能力,今年市应急局编制下达的市本级拟新增四大类、23个品种生活类应急救灾物资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进行了询价、制定产品技术参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于2020年12月底与5家中标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中标总金额421.75万元。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19.关于“处置企业涉疫诉求不力”问题整改
(49)多措并举强化能力。一是与应急局多次对接增加了市本级生活类应急救灾物资;二是根据灾情需求和动用指令及时安排人员车辆按时把救灾物资运输到灾情区;三是利用粮食监测点时刻监测粮油变化情况,并与中央储备粮许昌直属库商定,做好动用政策性粮食的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责任心不强
20.关于“信用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
(50)细化考核办法。在《关于印发许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许信用办〔2017〕16号)基础上,2020年下半年相继印发了《许昌市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许信用办〔2020〕6号)、《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许信用办〔2020〕7号)等规范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政务诚信、信用监管等方面的考核办法。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财金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1)定期检查维护。市信用办已于5月13日对网站前置机维修完毕,“双公示”信息已正常向省里推送。今年1月1日至11月24日,我市向省平台推送行政许可19910条、行政处罚8972条,共计28882条。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财金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2)提升信用排名。针对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下降问题,市信用办建立了周例会、月通报工作制度,依据《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逐单位、逐条落实,并在周例会上一对一解决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努力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财金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全国民间投资联系点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
(53)加强沟通对接。定期与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沟通联系,原则上每季度将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民间投资运行情况报送,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对接工作。
责任领导:于志华
责任单位(科室):投资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关于“主动服务意识差”问题整改
(54)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与行政服务大厅对接,解决了城区道路因限高、限宽运输车辆通行不便问题;针对今年我市粮食市场价格坚挺,农民惜售,最低收购价启动晚时间短情况,积极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协助市直国有企业开展粮食产销衔接、贸易合作,与郑州农开链公司达成玉米收储协议,已收7500吨。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55)深入调查研究。为积累较为丰富的专业数据信息,多渠道获取数据,科学分析供求形势、服务宏观调控。7月份开展全市仓容、库存调查,掌握精确的实时数据,为科学制订粮食收购方案提供数据依据;8月份开展了全市乡村居民户和经纪人存粮情况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农民存粮意识回归;10份持续开展农户科学储粮问卷调查,为推进科学储粮、节粮减损提供支持。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工作标准不高
23.关于“粮食物流园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整改
(56)剖析问题原因。巡察反馈后,物流公司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巡察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对许昌粮食物流园PPP项目召开的会议研究情况,同时与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并多方征求听取专家意见建议,认为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受相关政策及金融、行业等客观因素影响,该项目继续推进实施的条件已不具备,也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如强行推进项目将遭受巨大损失,终止该项目也属于及时止损的无奈之举。目前该项目的终止等后续相关工作已按照相关程序全部办结。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物流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
(57)提升工作能力。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各项政策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理解和把握,立足现状积极思考并谋划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利于长远建设的方法,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勇于创新创先,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其中,近期将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对接,厘清粮食物流园建设资金情况。同时,积极配合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征地工作,按照程序将剩余资金收回。积极协助和配合粮食物流园项目业主单位和经济开发区做好项目筹建及招商工作。协助园区内业主单位—豫粮集团襄城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利用53.4亩土地与许昌市军粮供应站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军民融合项目,配合其做好前期立项工作。目前该合作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及时掌握许昌山花油脂有限公司被河南省国资委合并到豫粮集团的政策调整消息,协调豫粮集团与经济开发区就粮食物流园原PPP项目用地(263亩)进行招商对接。目前豫粮集团已有初步征收意向,有意将该块土地整体建设成为粮食产业项目。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物流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4.关于“粮食安全责任扛的不牢”问题整改
(58)加强汇报请示。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积极与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对接,汇报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争取得高分。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59)细化工作分工。督促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项目和标准,强弱项、补短板,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根据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主要失分情况进行整改,一是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保有量达标。二是推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确保耕地质量提升。三是强化督导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通过沟通协调,已于2020年9月支付给叶威公司57万余元。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单位(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60)加强工作对接。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文件起草已完成,近期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争取早日获批行文,落实推进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管。
责任领导:张文艺
牵头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负责起草上报落实意见)
配合科室:人事科(负责对接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接省局)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25.关于“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整改
(61)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加强对涉粮项目的收集和整理,全面掌握涉粮项目动态,为安排政策性扶持资金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资料;切实加强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准确把握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安排意向和规定用途,确保各类资金不留滞、早见效。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6.关于“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滞后”问题整改
(62)及时调整到位。7月17日印发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许发改收费〔2020〕120号),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了《关于许昌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责任领导:吴和平
责任单位(科室):价调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四)作风散漫
27.关于“工作不严谨、不细致”问题整改
(63)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加强作风建设,于11月份,印发《关于开展“抓作风、促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许发改党组〔2020〕62号),计划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倡树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散漫问题。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正在持续推进
(64)强化协作意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集体活动。其中,9月至11月份,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文明社区共建、消费扶贫采摘等系列集体活动,组织开展了大别山干部学院党性教育培训等集体活动,切实加强科室、人员之间交流沟通,不断解决机关干部团结协作意识不强问题。
责任领导:赵东贵
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负责总体安排)
配合科室:人事科(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28.关于“项目扶贫工作行动缓慢”问题整改
(65)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作风不严不实以及作风散漫现象,力求把我们承担的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去盯紧、去抓牢。下半年,在淅川中药材消费扶贫对接会召开以后,我们及时跟进,保持和禹州药商的联系对接,促进中药材消费扶贫对接会顺利开花结果。在对接会的签约仪式上,禹州市共有7家企业与淅川县15个贫困乡(镇办)签订了中药材购销合作协议。纳入签约合作范围的有黄姜、丹参等10余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5万亩(不包括迷迭香),签订合同金额达8000多万元。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市场价、质量相当情况下优先收购。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农经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6)深入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活动,做好我委的其它工作。以此为案例,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继续学习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对待扶贫及“三农”工作,并且把扶贫工作的作风,带到其他工作领域中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委“三农”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农经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9.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
(67)完善制度。依据《公务员法》《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规,研究完善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勤制度》,对上下班签到、因公外出备案、请销假制度、带薪休假等方面进行规范。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8)强化督查检查。制定了细致的奖惩措施,将考勤情况与平时考核、年终评优评先挂钩。购置安装人脸识别签到打卡机,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核对,督促全委人员落实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0.关于“超范围发放补助”问题整改
(69)及时退赔。相关企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织会议,深刻剖析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领取夏征补助人员11人及时足额退回超范围领取的补助。
牵头领导:谭照民(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领导:张文艺(负责督促分管联系单位)
牵头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单位(科室):新兴公司、五里岗公司、0901公司等(负责自身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70)严明纪律规矩。组织相关企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法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牵头领导:谭照民(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领导:张文艺(负责督促分管联系单位)
牵头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单位(科室):新兴公司、五里岗公司、0901公司等(负责自身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1)强化跟踪问效。加大对企业财务审计力度,及时发现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后续跟踪,确保企业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1.关于“违规发放‘未休假补贴’”问题整改
(72)及时退赔。对违规领取“未休假补贴” 8名人员,责令将违规领取的补贴上缴至市“981”廉政账户。
牵头领导:赵东贵(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领导:谭照民(负责退赔收缴)
牵头单位(科室):人事科(负责核算)
配合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负责退赔)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3)严明纪律规矩。对相关经办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加强学习国家、省、市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4)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强化事项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未休假补贴发放公开、透明、公正。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
(75)及时退赔。7月14日已将违规发放给29个人的市内交通补助全部退缴至981廉政账户。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6)从严审核把关。组织学习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报销中出现的特例问题,多咨询、多研究,报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7)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财务支出。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33.关于“没有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问题整改
(78)及时予以结算。积极与财政局相关科室对接,按照财政局监督科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竣工结算。8月25日,监督科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该项目中标价713540.55元,结算价714034.48元,审核结算价712567.96元,审减结算价1466.52元。但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为713540.55元,与审核结算价差额972.59元。质检中心已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结算。通过结算审减972.59元,由施工单位退缴中心财务。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质检中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9)举一反三,规范管理。针对巡察组反映问题,质检中心党支部认真开展巡察反馈专项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剖析问题原因。全体人员实事求是、不讲面子,对自身及同事工作问题认真提出意见。明确全体党员应把握巡察整改的工作重点,反思自身问题,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记忆。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科室):质检中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4.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整改
(80)加强业务学习。财务科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最新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资产管理更加规范。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1)完善制度。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管理。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5.关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问题整改
(82)及时记账。粮食物流公司9月30日将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补记会计凭证和固定资产账;军粮供应中心全部固定资产,已于11月13日经财政局资产科审批划入市发改委账户,固定资产划转至市发改委进行统一管理。
责任领导:谭照民
牵头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负责总体)
配合单位(科室:)军供中心、物流公司(负责各自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3)加强培训,强化监管。组织对二级机构财会人员专业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其加强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同时,加大对二级机构及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力度,定期组织检查,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准确入账。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4)完善制度。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6.关于“超标准支付培训费”问题整改
(85)从严审核把关。严格民主理财制度,认真履行收支审核职能,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6)修订完善制度。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培训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进一步规范培训费管理。
责任领导:谭照民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织纪律执行不严,机构编制管理无序
(一)人事管理不规范
37.关于“违反干部任免回避规定”问题整改
(87)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其中,11月23日,党组集中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8.关于“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整改
(88)规范档案管理。对未按规定装订的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性装订;对个人档案中缺少学历认证的,督促并限期进行学历认证。考察材料、政审材料缺失的,按规定装档。截至目前,除部分人员学历认证未完成,档案已初步整理完毕。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9.关于“处分决定未入档”问题整改
(89)加强沟通对接。人事部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对接,及时将受到处分人员的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截至目前,所有受处分人员处分材料已装入个人档案。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机构编制空壳化
40.关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未组建运行”问题整改
(90)加快推进实际运行。按规定对许昌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报送人员需求计划。9月份,市里已统一进行了事业单位招录。11月,市人社局公示拟考核人员名单,该中心拟招录7人,实际入围5人。12月底已完成考核,人员已报到上班。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
41.关于“粮油执法监察大队未实际运行”问题整改
(91)加快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意见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进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文件起草已完成,近期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争取早日获批行文,落实推进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赵东贵(负责总体工作)
配合领导:张文艺(负责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科室):人事科(负责对接组织人事等部门)
配合单位(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负责起草意见)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三)干部使用不规范
42.关于“轮岗交流少”问题整改
(92)进行轮岗交流。由于市发改委主要领导调整导致单位人事冻结,待主要领导调整完毕后及时进行轮岗交流。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尚未完成
(93)强化制度落实。11月23日,委党组深入学习《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研究通过了《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交流办法》。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3.关于“混编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
(94)妥善解决问题。10月份,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请示对接,跟进《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许昌市粮油执法监察大队)整体转隶划转的请示》(许发改人事〔2019〕164号)落实情况。目前尚未获批。下一步,将认真结合上级有关意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军供中心混编问题,形成符合规定的、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推进
44.关于“违规借调人员”问题整改
(95)规范借调管理。坚决杜绝从管理对象借调人员违规行为发生,对现有的从管理对象借调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同时,修订《临时借调、学习交流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临时借调、学习交流人员的日常管理。
责任领导:赵东贵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65909;邮政信箱许昌市发改委8110房间;邮箱xcfgwhdb@163.com。
中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