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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3-01-29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15655.39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魏武大道以东、周寨路以西、隆昌路以南、明礼街以北,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320.00㎡(约13.98亩),总建筑面积2469.03㎡。本项目数据中心楼为两层建筑,一层部署机房变配电室2个,电池间2个,运营商机房2个,测试间1个,接待大厅、展厅、会议室、消防监控室、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休息室、储物间等辅助用房。二层部署标准化机房,1个风冷机房,1个液冷机房,1个运维监控中心,电梯间、疏散走廊、洗手间等辅助功能区。外围部署制冷模块、水力模块、中压开闭所、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水池及泵房,2台柴油发电机,作为本项目的后备电源;
(三)相关要求:完成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站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8时(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3.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企业信用证明;5.财务审计报告;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人民政府8号楼8248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374-2965713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