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许昌市“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分析展望咨询服务的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6-09-23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一、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许昌市“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分析展望咨询服务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1.历年能源消费、碳排放情况及趋势分析。分析许昌市2016-2025年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并进行趋势分析。2.重大项目分析。对本地区能源消费、碳排放趋势变化有重要影响项目进行分析。3.碳排放分析展望。研判“十五五”时期许昌市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碳排放结构、碳达峰时间及峰值等,研究提出许昌市“十五五”时期及各年度目标,并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形成科学、全面、系统的分析展望报告等资料。

(三)最高限价:22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咨询服务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应独立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碳预算或碳排放分析展望工作。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咨询服务有关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自202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完成市级及以上碳预算或碳排放分析展望工作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10.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537房间

联系人:杜松峰    

联系电话:0374—2965049   

采购询价单.docx